《平凉市重大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平凉市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

《平凉市重大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平凉市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平凉市重大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平凉市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

2022年8月,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平凉市市级重大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规范市级重大项目前期费管理,2019年7月,市财政局起草印发了《平凉市市级重大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试行)》(平财预〔2019〕57号),从项目申报、前期工作经费安排等方面进行了制度性规范,试行期2年。2021年6月,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修订并报请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重大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21〕44号),兰州、武威嘉峪关陇南等市在政府层面也相继出台了本地区重大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为加快推进我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规范市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明确支持项目和规划范围、资金标准,规范操作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参照《甘肃省重大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在市级政府层面制定出台了市级重大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市发展改革委在深入研读和充分借鉴《甘肃省重大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和兰州、武威、金昌、嘉峪关、陇南等市前期费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平凉市重大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对征求到的合理化建议全部予以采纳和吸收,并提请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后,结合各方面意见再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六章三十一条内容,具体概括如下:

第一章:总则。《办法》依据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甘肃省前期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办法》中所称市重大项目前期费是指市级预算安排的,用于市、县(市、区)属重大项目前期和重大规划编制等工作的专项资金。

第二章:支持范围和补助标准项目前期费支持范围是:纳入国家和省市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全市“三个清单”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民生、生态环境等领域市、县(市、区)属重大项目前期,以及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的重大规划编制;项目前期工作主要是:从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可研、初设到开工前进行的一系列工作;项目前期费开支内容包括: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项目审批及办理施工许可需要开展的专项课题报告编制服务费,及项目前期阶段产生的标底编制及招标管理费、概算审查费、咨询评审费和技术图书资料费、差旅交通费等费用;项目前期费补助比例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类项目,市属原则上不超过前期工作总费用的50%,县(市、区)属原则上不超过40%,单个项目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社会民生、生态环境类项目,市属原则上不超过前期工作总费用的80%,县(市、区)属原则上不超过50%,单个项目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50万元;重大规划编制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规划编制通过“一事一议”确定经费。

第三章:资金申请和下达。市重大项目前期费由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安排和管理。资金申请的程序是:先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市、区)政府向市发展改革委作出承诺,再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发改局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前期经费资金申请报告、综合信用承诺书和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依据等资料;市发展改革委对部门或县(市、区)报送的项目进行审核,必要时委托第三方评估。资金下达的程序是:市发展改革委审核提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和重大规划,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下达前期费投资计划;市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

第四章:使用管理资金监管方式为: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县(市、区)发改局每季度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报送前期工作进展、前期费支出进度,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组织绩效考核或重点评价;项目调整和资金核销程序为:因客观原因需要调整投资计划的,按程序履行申报手续;因客观原因无法实施的项目,有关部门、县(市、区)作出前期费使用结算,提交核销申请和依据文件,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审核后,收回剩余资金。

第五章:监督检查。市重大项目前期费实行专款专用,接受审计、监督和检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对前期费使用情况跟踪检查。对前期费未专款专用、虚报假报工作进度和有关材料骗取资金、未按计划完成前期工作的,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按规定收回前期费,并取消有关部门、县(市、区)前期费申报资格。

第六章:附则。《办法》试行期2年。

来源:发展规划科

编辑:宏观经济研究科

《平凉市重大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平凉市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平凉市重大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平凉市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上一篇 2022年12月10日 上午9:25
下一篇 2022年12月10日 上午9:39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