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旧村复垦项目管理!这份通知明确……(旧村复垦资金管理办法)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旧村复垦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充分运用“三调”成果指导旧村复垦项目管理。

1

一是明确项目实施范围

实施旧村复垦项目应以“三调”及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主要依据,立项前应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进行套合分析,避免与禁止开垦区重叠,不得纳入违法用地图斑。

2

二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先行核定挂钩指标与项目进度挂钩,按项目实施进度相应安排先行核定指标面积。未按时完成指标结算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库为负值的县(市、区),省厅将结合情况酌情扣减先行核定指标面积或已受让剩余指标面积。已完成结算的项目,因后期管护不力造成“非农化”“非粮化”的,省自然资源厅将直接扣减相应指标面积。

3

三是加强新增耕地质量管理

要加强项目实施监管,严格项目验收,确保工程建设和新增耕地质量。未达到国土变更调查耕地标准的地块,不得认定为新增耕地和挂钩指标。要建立新增耕地后期管护相应制度,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

4

四是规范项目档案管理

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齐备、规范、安全。

供稿:厅耕保处 程涛

来源:福建自然资源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上一篇 2022年11月14日 上午9:54
下一篇 2022年11月14日 上午10:08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