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消息传出,融创中国(01918.HK)商票逾期未兑付,被供应商堵门维权。记者在微博、知乎上查询发现,不少网友贴上商票截图,力证所持融创商票早已逾期,却迟迟未被兑付。对此,接近融创中国方面的知情人士向银柿财经记者透露,融创正积极与商户协商,寻找展期空间。
当日收盘,融创中国报8.72港元每股,股价再创年内新低。而就在1月13日,融创中国发布配股公告后当天,股价创下单日最大跌幅纪录。两年来,融创中国股价已下跌超80%。
银柿财经记者采访,融创的商票,似乎不止是逾期兑付这么简单。
“线上清算”改“线下清算”?
自称在四川某能源公司业务管理部任职的小方告诉银柿财经记者,公司共持有价值为900万元的融创商业承兑汇票,开具方是成都融创文旅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融创文旅城”)。目前,成都融创文旅城陆续兑付了850万元,还剩一张50万元的商票逾期月余还无消息。
“我们公司主要做建材供应,和融创合作的项目是成都融创文旅城六期C-4-2地块项目,而我们是项目建设公司的供应商。”小方称,正是基于对融创品牌的信任,他们接受了上游项目建设方的支付的融创商票。
由小方提供的商票显示,商票的出票人为成都融创文旅城,收款人为某建设公司,汇票到期日为2021年12月13日。“(去年)12月份,商票到期后,我们跟融创那边联系,那边说系统问题,让我们在银行商票系统点击‘提示付款’后,把付款方式由‘线上清算’改为‘线下清算’,元旦后再兑付。但是一直到1月17日,我们的商票还是没有兑付出来,就一直让我们等着,说在想办法。”小方表示。
记者按照小方提供的票据号码在上海票据交易所官网进行查询,结果是“查无此票或该票据已结清、作废或失效”。小方表示,自己公司的财务人员在银行的客户端上是可以查询到该商票的,不过截至发稿前,记者并未收到小方提供的更多证据。
无独有偶,记者在微博上发现,还有一位用户也声称,“按照长春融创的要求,将‘线上清算’改为‘线下清算’,但最后也仍未收到融创方面的兑付”。这位微博用户的聊天截图显示,一位备注为“融创天旗李世锋”的用户称,“旗盛因涉及诉讼,银行账户被冻结,需要对方配合改成线下兑付,预计元旦后账号恢复,并支付票据款项。”
按照“融创天旗李世锋”的指示,该微博用户所在的公司对吉林省旗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旗盛”)出具了“商票情况说明”:“操作失误,商票兑付点击线下清算,望贵司同意进行线下清算,兑付商票”。
也就是说,持票人要先表明是自己误操作错选了“线下清算”,再请求承兑方“将错就错”,同意线下清算。
穿透后的吉林旗盛股权显示,这家公司是融创中国旗下子公司之一。
更改兑付方式有风险
“一般来说,商票双方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线上清算的,如果承兑方提出进行线下清算,双方达成一致,是可以改成线下清算的。但即便选择线下清算,承兑人也应当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兑付。”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梁楠表示。
所谓线上清算又称票款对付,是结算双方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与大额支付系统的实时连接,票据交付和资金支付同时完成,并互为条件的一种交易方式。选择这种清算方式,银行系统会在双方确认后,自动将资金从承兑人的账户划转到持票人的账户,同时将商票的状态更改为“已结清”。
而线下清算则是票据交付与资金支付相互独立的结算方式,此时商票系统与资金系统是断开的。在电子票业汇票系统内,持票人如果选择“线下清算”,承兑人就可以点击“确认付款”,该票据状态就会显示为“已结清”,不论此时资金是否已实际划转。选择这种方式,资金划转需要人工在线下操作,比如电汇、转支、现金支付等,时间上往往要晚于系统内的“已结清”时间。
“简单来说,线上清算就是一手给票一手给钱,线下清算则可能是一方已经交还了商票,另一方并不一定能给钱。”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票据纠纷法律事务部主任武希奇解释道,“线下清算基本上是靠付款人的诚信了,银行的系统对其已经没有约束力。”
武希奇表示,将商票从“提示线上付款”改为“线下清算”的行为本身就隐藏着巨大的风险,所以将“提示线上付款”改为“线下清算”必须征得持票人同意。
“商票从‘提示线上付款’改为‘线下清算’,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承兑方财务状况不佳,兑付能力较弱,这种情况下可能存在承兑方拖延回款或者不回款的风险。”梁楠提醒道。
如果用网购打比方,相当于一个人网购了商品,在不清楚对方有没有发货、也没有收到快递的情况下就点击了“确认收货”,支付了货款。或者是一个卖家,在没有确定买家已经付钱的情况下,就先选择了发货。买家收到货后能否按时付款,是个未知数。
但是在现实中,供应商为了尽早拿到钱,有时会选择这种高风险方式。
汇票承兑新规出台
事实上,自2021年下半年,房地产全行业出现流动性危机,多家房企的商票逾期。上海票据交易所公布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商票持续逾期名单显示,484家企业上榜,其中房企共计98家,数量仅次于批发和零售业的146家。
其中,荣盛发展(002146.SZ)、绿地控股(600606.SH)、佳兆业集团(01638.HK)、中南建设(000961.SZ)、世茂集团(00813.HK)、佳源国际控股(02768.HK)、宝能集团、中洲控股(000042.SZ)、鑫苑置业(XIN.N)、新力控股集团(02103.HK)、中国恒大(03333.HK)等十余家大中型房企,均有子公司出现在本期逾期名单中。
上海票据交易所公布的《2021年10月至12月延迟披露名单》中,记者粗略统计,融创系上榜公司超过30家。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直言,“处于风险状态的房企不兑付商票这件事,很正常。头部民营的部分房企出现票据违约的情况也非常多。”
“拒绝兑付票据最直接的作用就是有损商誉,以后可能就没有人愿意接受这个房企的商业承兑汇票了。如此,该房企的商业承兑汇票的贴息就会很高。”董毅智补充道,“融创中国目前的贴现价格已经在30%~32%之间。”此前银柿财经记者曾报道,贴现比例越高,商票风险越大(详见报道《商票融资:打开房企风险暗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行为,促进票据业务健康发展,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修订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形成《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修订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近年来,一些房地产企业开具的商业票据未能到期兑付。《办法》修订稿规定承兑人应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到期付款能力,并明确具体要求,有助于从源头上防控商业票据风险。”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媒体表示。
董毅智指出,《办法》修订稿明确了承兑和贴现资质要求,即作为承兑基础的一点是承兑人应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到期付款能力。而持票人申请贴现,应具有真实交易关系。另一方面,《办法》修订稿指出,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缩短期限的原因或与希望减轻中小企业占款压力有关。”董毅智解读道。
此外,按照《办法》修订稿要求,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对超出承兑限额和付款期限、未按规定披露信息、逾期兑付、无真实交易关系承兑贴现、欺诈骗取承兑贴现、未经许可从事票据贴现的依法追究责任。
在董毅智看来,“这一条直接将市场中进行票据贴现业务的个人以及机构套上了‘非法集资’的可能,过往的'票贩子’赚取利差的这类行为不仅不符合规定要求,甚至将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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