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资金管理工作细则
为更好地管理工信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资金,确保项目(课题)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资金管理工作细则》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项目(课题)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
2. 项目(课题)编号:
3. 项目(课题)级别:
4. 项目(课题)描述:
5. 项目(课题)时间:
6. 项目实施地点:
7. 项目实施人员:
二、资金管理工作细则
1. 资金申请
项目(课题)主持人应在项目启动前向资金管理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课题)申报书;
(2)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课题)资金需求报告;
(4)其他必要的材料。
资金管理部门应在收到项目(课题)申报书后,对其进行审核,并提出资金申请审核意见。
2. 资金分配
项目(课题)主持人应在项目启动后,根据项目(课题)计划任务和资金需求,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提交资金分配报告。资金管理部门应在收到项目(课题)分配方案后,对其进行审核,并提出资金分配审核意见。
3. 资金支付
项目(课题)主持人应在项目(课题)实施结束后,按照资金分配方案,向资金管理部门支付资金。资金管理部门应在收到项目(课题)支付通知后,对其进行审核,并核对资金支付情况。
4. 资金监督
资金管理部门应建立资金监督机制,对项目(课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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