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内部控制规范(2017版)》、《医疗机构内部控制规范(2018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旨在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进行规范和指导,促进公立医院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和健康发展。
该办法共九章,包括总则、评价对象和评价标准、评价程序、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等。其中,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内部监督、风险管理、财务报告、合规与风险等方面,具体指标包括内部控制水平、风险控制能力、财务报告质量、合规管理等方面。
评价程序包括推荐、评估、反馈和改进等步骤。其中,推荐阶段由公立医院内部控制部门或专业机构根据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推荐结果。评估阶段由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对推荐结果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反馈和改进阶段由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公立医院进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形成改进方案。
该办法鼓励公立医院积极推行内部控制建设,加强内部监督,降低风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和健康发展。同时,该办法也要求公立医院在评价过程中,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向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提供了规范和指导,有助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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