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社工部职能配置
1.1 组织管理
组织管理:负责部门内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人员调配、绩效考核等工作。
1.2 社会服务
社会服务:负责开展社区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宣传等工作。
1.3 社会事务
社会事务:负责协调处理政府和社会事务,包括社会事务管理、社会事务协调等工作。
1.4 社会调研
社会调研:负责开展社会调研、数据分析等工作,为部门决策提供支持。
1.5 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负责部门内部宣传教育、媒体合作、文化传承等工作。
二、社工部内设机构
2.1 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部门内部事务管理、会议组织、文件管理、接待等工作。
2.2 人力资源股
人力资源股:负责部门人员调配、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工作。
2.3 社会服务股
社会服务股:负责开展社区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宣传等工作。
2.4 社会事务股
社会事务股:负责协调处理政府和社会事务,包括社会事务管理、社会事务协调等工作。
2.5 宣传教育股
宣传教育股:负责开展社会调研、数据分析等工作,为部门决策提供支持。
三、社工部人员编制规定
社工部的人员编制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包括以下人员:
3.1 部门领导:3名
3.2 职能管理人员:5名
3.3 社会服务人员:20名
3.4 社会事务人员:10名
3.5 宣传教育人员:5名
以上人员编制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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