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上海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稳经济、扩内需的有关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上海经济恢复与重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于6月27日出台了《关于优化本市重大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沪环评〔2022〕97号),在守牢生态环境质量和安全底线的同时,持续巩固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水利及交通基础设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能源保供、涉及补链强链的高技术产业等重大项目落地见效。
《通知》围绕优化环评事前服务、提升环评审批效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3个方面推出15条重大项目环评服务保障措施。
在优化环评事前服务方面(共5条)
依托国家、市级、利用外资等三个层面的重大项目,建立环评管理台账,定期跟踪调度环评审批进度,积极服务重大项目落地。健全重大项目部门沟通协商机制,主动跨前协助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进重大项目的前期论证、手续办理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借助上海市“三线一单”应用管理在线系统、环评审批系统、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管理系统等大数据平台,提升环评全流程服务信息化水平。“一对一”专人服务重大项目,明确重大项目的对接联系人、环评要求、服务措施等,为建设单位提供个性化精准服务。发挥技术评估在线咨询和行业专家优势,主动帮扶解决技术难题。
在提升环评审批效能方面(共8条)
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重大项目可实施技术评估提前介入、公示和审查同步开展、申请材料容缺受理、专人跟踪服务等举措,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本市重点区域实施环评豁免、环评降等、告知承诺、两证合一、公参简化、容缺受理等改革措施,聚力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建设。统筹推进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探索实施城市轨道交通、港口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统筹推进,压茬审批审查,持续深化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深入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优先纳入实施范围,实现两项行政许可事项“一套材料、一口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确保早开工、早投产。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类重大项目,探索开展环评“打捆”审批。由市政府确定的关系到全市发展战略的重大项目,新增的废气、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且难以在所在地区或企业进行削减替代的,可在全市范围内平衡,进一步健全污染物总量协调机制。结合交通设施类、生态敏感类、涉环境风险类以及“两高”项目的污染排放特点,分类做好不同类型重大项目的环境影响论证,突出环评审批重点。高度关注重大项目的选址选线合规性、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以及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严把环评审批底线。
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共2条)
建设单位应主动承担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督促落实环评要求,不断加强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高度重视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生态环境部门主动对接、及时提醒建设单位落实环评主体责任,防范“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行为,确保重大项目稳妥实施、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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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乔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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