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四川省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会经费管理,维护工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四川省工会经费属于四川省政府预算安排的事业经费,用于支持工会工作。
第二条 四川省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证工会经费用于工会工作;
(二)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工会经费;
(三)保证工会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正当性;
(四)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经费开支计划,实行预算管理。
第三条 四川省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 工会组织工作经费;
2. 工会组织生活经费;
3. 工会组织印刷品、奖品、奖金;
4. 工会组织接待外来工会组织人员经费;
5. 工会组织办公经费;
6. 工会组织其他经费。
(二)工会经费开支程序:
1. 工会经费开支必须由工会组织内部审批;
2. 工会经费开支必须由工会经费开支委员会或者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小组进行审批;
3. 工会经费开支必须按照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程序进行,不得虚报、谎报或者侵占、挪用工会经费。
(三)工会经费开支标准:
1. 工会经费开支标准,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定期调整。
2. 工会经费开支标准,应当与当地政府制定的生活补贴标准相一致。
第四条 四川省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工会经费开支必须实行预算管理,预算应当经过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小组审核,并报上级工会批准。
(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小组应当定期对工会经费收支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告知工会经费开支委员会或者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小组。
(三)工会经费开支必须按照办法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工会经费。
第五条 四川省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当建立经费开支审批制度;
(三)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当建立经费支出报告制度;
(四)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当建立经费支出监督制度。
第六条 四川省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工会经费;
(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当遵循民主原则,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小组应当听取工会经费开支委员会或者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小组的意见。
第七条 四川省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工会经费。
(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当遵循民主原则,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小组应当听取工会经费开支委员会或者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小组的意见。
(三)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当遵循透明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工会经费。
(四)四川省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由四川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四川省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是四川省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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