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属地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会经费管理,维护工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我部制定了《工会经费属地管理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适用范围
《工会经费属地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工会组织使用工会经费的情况。
二、经费管理
1. 工会经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滥用、乱用、浪费。
2. 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工会组织活动、工会会员福利、工会办公经费、工会工作人员培训等。
3. 工会经费开支必须按照《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程》和各地规定进行审批,并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和程序进行。
4. 各级工会应当加强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定期检查经费使用情况,确保经费用途合理、正当。
三、经费结算
1. 各级工会经费结算方式按照各地规定进行,主要包括手工结算和银行结算两种方式。
2. 各级工会应当定期向经费经费管理单位提交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并及时了解经费经费管理单位的工作情况。
四、其他规定
1. 各级工会应当加强对经费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加强内部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安全和合法。
2. 各级工会应当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活动,为会员提供优质的服务,不断提高会员的福利待遇,促进工会事业的发展。
3. 各地应当加强对工会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部
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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