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经局、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及长江新区科创局等相关单位
关于2024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绩效评价工作,我们特此发布通知。本次评价旨在深入洞察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发展脉络,挖掘其特色与优势,并为表现卓越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共同推动我市科创事业的蓬勃发展。
评价范围将覆盖全市各级认定(备案)并已实际运营满一年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我们将依据国家级、省市级以及专业型、综合型、众创空间的不同特点,对它们进行细致入微的分类评价。已获认定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需积极参与年度评价,特殊情况下,经区科技管理部门同意,可申请适当延期。同时,我们鼓励未经市级认定的省级、国家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自愿参与评价,共享发展成果。
在评价内容上,我们将全面考量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在2023年度的运营成效、孵化服务质量、专业服务能力以及可持续发展潜力等多个维度,尤其注重定量数据的分析与应用。
为简化流程、减轻企业负担,我们将直接采纳2023年度众创孵化载体火炬统计年报数据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各评价对象还需在指定平台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我们更全面地了解其发展状况。
申报工作将通过在线方式进行。申报单位可登录指定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区科技管理部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推荐至市科创局。申报时间为2024年4月3日至4月15日,请各单位务必按时完成申报。
评价结果将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对于表现优秀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我们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并优先推荐其申报更高级别的认定。对于评价结果不佳或未参与评价的载体,我们将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其改进提升。
我们强调,各单位应确保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在评价过程中出现的伪造、篡改数据等行为,我们将严肃处理。同时,我们也期待各单位能够积极参与评价工作,共同推动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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