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博士硕士论文质量低劣的问题受到重点整治,引发社会关注。毫无疑问,学位论文匿名评审极大地防止了水平低劣论文的通过,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令一些学生及导师对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的专家资质、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和公平性等提出质疑。
如何变革学位论文评审制度,让这一制度发挥真正的学术激励作用?如何引导更多的一线一流专家积极负责地参与论文匿名评审,营造一种良好的学术生态?笔者将就上述问题谈谈自己的思考。
论文匿名评审是人才培养质量保障的重要一环
学位论文答辩前的匿名评审(又称“匿名评阅”或“盲审”,由于一般采用研究生和评阅专家双向匿名的方式,又称“双盲”),作为研究生培养单位内部质量保障的重要举措之一,其创始可以追溯到上世纪末本世纪初。2000年开始,北京大学中文系开展博士论文匿名评审工作。2002年公布实施的《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和导师在答辩中回避评议制度的实施原则》,在一般意义上被认为是开创了学位论文答辩前匿名评审的先河。
20年间,匿名评审的覆盖面逐步扩大,从最初少量学校、个别学科点、博士研究生层次的尝试性探索,发展到后来越来越多的高校、大部分的学科点、覆盖博士硕士层次、抽取一定比例送盲审的操作,再到目前部分高校、学科点实施全部学位论文送盲审的格局。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匿名评审机制在提升学位论文评审质量、优化研究生人才培养的质量保障机制、提升论文质量和培养质量等方面都做出了重要贡献。从防劣方面讲,博士论文匿名评审有力地防止了低水平、不合格论文的通过,守住了研究生人才培养的基本底线,确保了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质量。
托底论文质量与创新性探索,两者需平衡
但凡事有利必有弊,任何制度都是一把双刃剑。学位论文盲审在完善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的保障机制,尤其是保障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底线方面发挥有效作用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相对极端的案例。比如学术观点相悖的情况,学位申请人可能会提出新观点,学位论文评阅人恰巧不认同这一观点,导致当事人及其导师对专家资质、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和公平性等提出质疑。
近几年,博士生延期毕业的情况越来越普遍,甚至有越来越多博士生因为在最长学习期限内仍无法完成博士毕业要求被取消学籍。博士生延期毕业已成为一种新常态。
客观地说,博士生延期毕业并不都是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的“锅”,但不可否认,这是原因之一。匿名评审给学位申请人和博士生导师都带来压力和挑战,致使部分博士生在对自己学位论文中的学术贡献和成果创新没有足够自信的情况下,迟迟下不了决心将学位论文作为成品提交盲审。如北京某高校自2008年开始实行由校学位办按比例抽查匿名送外单位评审的制度,实际执行情况是被抽中的博士生有约1/3提出撤销当次学位申请,继续完善论文。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有相当比例的博士生或其导师对论文质量是没有信心的,迫于盲审的压力,选择用延期的方式以时间换质量提升的空间。
最近,有学者指出“匿名评审导致原创研究高不通过率,应当改革博士论文评审制度”。其认为:博士论文一般要研究专业前沿问题,大量博士论文评审任务集中到一家管理机构,再由其分送匿名评审专家。而在匿名评审专家中,往往越是一线一流专家越是没有时间也不愿承担匿名评审工作,导致越来越多的论文评审工作由已退出一线研究的二线专家承担。在当前各高校对待匿评意见越来越严厉的情况下,扼杀了博士论文的原创性,将本应属于专业前沿领域的探索性研究平庸化了。这就走向了博士教育目标的反面。
笔者认为,学界对匿名评审可能扼杀原创性研究的担忧不无道理,这一问题主要在于匿名评审专家的资质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对待匿名评审结果的态度。学位论文盲审可能会遇到不同知识层次和背景的评阅人,一些人依然在学术圈活跃,一些人可能已沉寂多年。对于多数依然活跃在学术圈、不断有科研成果发表的研究人员,他们给出的学位论文评价通常比较全面客观。而那些已长期无科研成果产出的评阅人,在学位论文评阅过程中不免出现偏差。
从某种意义上说,目前匿名评审制度更多解决的应该是学位论文质量托底的问题,即保证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质量,但这往往会导致创新性探索的损失。如何处理好这其中的关系,的确值得制度设计者和实施者深思。
匿名评审作用有效发挥需以系统性制度完善为支撑
基于确保学位论文质量进而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目标,匿名评审机制快速得以普遍采用。但要真正确保其作用有效发挥,仍需要多方面的工作扎实到位,以系统性制度完善作为有力支撑。
首先,一个重要的前提和基础是确定合适的评阅人。确定评阅专家是做好学位论文评阅的关键环节,既要知晓评阅专家的专业背景、当前研究领域和在研科研项目是否与送审论文具有较好的相关性,还要了解该评阅专家是否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严谨的科研态度和学风,从而确保评阅质量。如果匿名评审工作是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内部的操作,可以在充分调研、比较分析的基础上,采取导师提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根据提名专家的研究领域确定评阅专家候选人名单、学术委员会审核的方法确定评阅专家。这样既考虑盲评的特点和效果,也兼顾导师的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排除由于研究领域不同而出现的评阅误差,保证学位论文的评阅质量。
而要确保评阅的匿名,还需要做好评审专家库的建设,以方便在研究领域和方向匹配基础上的匿名操作。这样的专家库,不能是大一统的,也不能是一成不变的,必须要考虑“小同行”“大联动”相结合的机制。小同行,即尽可能在小的学术方向或学术领域单元上组建专门领域的专家库。随着科研领域不断细化,学科分支日趋增多,完全相同领域的专家较少,会造成部分交叉和边缘学科的学位论文的评阅结果在不同评阅专家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传统学科领域如此,新兴与交叉学科、实践问题解决等亦如此,因此要考虑专家的相关度、多元对象的代表性等。如果是借用信息技术进行系统匹配式的专家筛选,必须在专家库建设环节对专家的相关信息进行尽可能充分的录入。大联动,即将论文匿名评审作为专家人才培养责任担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可能的情况下,将承担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的情况,作为招生计划分配、课题申报立项、年度或专项评优奖励等的倾斜加分项进行设置。同时,需要定期对专家匿名评审质量进行跟踪评价,在元评价基础上对专家库的成员实施动态调整优化。
其次,健全规则,确保异议申诉仲裁制度有效执行。任何一项学术质量评价和保障制度的建立,都需要充分考虑非共识评价和争议仲裁等相关机制设计。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制度在现实执行中,的确出现了评阅人意见不一致的情况,研究生和导师也会对某些评阅意见提出异议,因此需要培养单位进行申诉、仲裁等相关配套制度的设计。目前,不少学校都对相关制度和规则进行了系统设计,从异议提出的条件设置到受理程序的设定,从仲裁的环节安排到救济机制的启用,从责任落实的协同机制到最终结论的确定等,都进行了较为科学合理的设定。如对确属因为学术观点分歧导致评阅结果有失公正的情况,研究生本人、导师都有权提出更换评审专家的申诉,然后由学院层面组织同行专家对盲审专家给出的不同答辩意见进行审定,再决定是否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更换原评审专家的申诉,及启动后续的相关程序等。
再次,应强化研究生培养制度优化和质量文化建设。业界对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一直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说法,即,指导教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是其学位论文的直接责任人。从这个意义上说,研究生培养和学位论文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导师和学生本人的责任。从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角度说,笔者建议论文答辩时间安排可相对分散化,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一线专家可以有相对弹性的时间安排。尤其是目前情况下,研究生的培养过程,特别是论文写作环节的安排,有一定的弹性和个体差异。答辩时间安排相对分散,一方面可以分散集中答辩人员安排的压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鼓励优秀学生脱颖而出。
对连续若干年盲审结果良好、系列保障措施和评价结论都有保证的学科点、导师,笔者建议可以有一定期限的免检,即免除匿名评审的环节,而代之以人才培养质量的承诺制度。当然,这其中需要院系在资格考试、选题报告、中期检查、年度进展报告、最终学术报告等环节发挥质量把关作用,答辩委员会应在学位论文评价中发挥关键作用,而学位评定(分学科)委员会进行全面质量审核。换句话说,要在论文盲审等系列政策的实施中,逐渐强化质量文化的建设,将对学位论文和人才培养质量的追求内化为研究生、导师、培养单位的自律行为。
最后,要有意识地用好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的政策组合拳。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不应只有双盲评审的机制,虽然其具有较大作用,但并不能完全替代其他环节和方式的相关制度设计。比如学位授予前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查重)、论文预答辩、专家实名评审、论文答辩等环节设置,以及近年来日益普遍采用的学位授予后一年的论文抽检等,都是对学位论文质量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本保障措施,为研究生教育质量文化建设创设了重要契机。只要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相关责任方在每一个关键环节上都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可以相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是能够有保障的。
(作者:董秀华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
来源: 教育家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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