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决算与账表不一致现象应引起重视(行政事业单位 决算与帐不一致 处罚)

近日,新城区审计局在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相关审计中发现,行政事业单位决算与账表不一致的现象非常突出,主要体现为:本年度年初结余与上年度累计结余不一致;收入支出表计算所得年度结余与资产负债表显示结转结余不一致;账面数、报表数、决算数三者之间不一致。

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部分单位财务人员会计基础薄弱,账务处理不规范,多记少记收支;二是部分单位对部门决算工作认识不到位,缺乏责任心,为了完成部门决算任务,脱离账表,人为调整决算数字,使决算数字向预算靠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相关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及其财务人员有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的义务,针对以上现象,相关部门应加强警惕,并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保证决算工作的真实性、严肃性。各单位财务工作者,充分认识做好部门决算的重要性,要以财务账表为基础,认真编制部门决算,切实做到决算与账表相一致,杜绝人为调整现象,保证部门决算工作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二是围绕部门决算,扎实做好基础会计工作。各单位领导要重视和支持财务工作,经常了解本单位财务状况,科学领导财务工作的开展。财务部门要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正确行使财经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权利,做好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会计人员要具有做好会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地加强业务学习,忠实地履行工作职责。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决算工作顺利进行。为了避免行政事业单位的决算报表信息失真,确保报表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必须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决算报表的管理和监督。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监督各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撰稿:刘 琳
初审:卢越君

复审:刘海英

终审:高 燕

编辑:丹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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