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春节,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防控阻击战,在中华大地骤然打响。武汉疫情牵动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心。无数企业和爱心人士捐款,捐物持援武汉。捐赠渠道更是多种多样,当地的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会、行业协会等等非营利组织,那么这些机构取得收入需要缴税吗?我们来一起学习吧。
增值税
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主要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及其他经营业务活动收入(如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不同的收入类型,涉及的增值税处理有所不同:
◆捐赠收入:不属于征税范围。增值税在发生应税行为的时候才产生纳税义务,也就是销售货物、提供服务,作为受赠对象的慈善机构、基金会本身属于无偿取得捐赠人的款项、物资,并未发生应税应为,所以捐赠收入不涉及缴纳增值税。
◆会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其他经营收入: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依据:财税〔2017〕90号第八条
企业所得税
在所得税层面,也需区分收入类型处理,根据政策,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捐赠收入、会费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需要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过审核确认公布后才能享受。但是对于经营性的收入,不存在免税一说,有经营利润则涉及所得税的缴纳。
非营利组织能不能享受免税,对社会公众的捐赠有什么影响呢?
★简单举例,个人捐赠了10万元给某基金会,由该基金会再对外统一捐赠,如该基金会没有免税资格,其税后可支配对外捐赠的只有7.5万(假设该基金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如有免税资格,那税后可支配对外捐赠的就有10万,这样一对比,我们的爱心就因为所得税被打了折扣。
想要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需要符合八个条件,包括:
1.依法设立登记
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3.取得的收入用于公益事业
4.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5.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
6.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7.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8.应税项目与免税项目分别核算
依据:财税[2009]122号、《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财税〔2018〕13号第三条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对于非营利组织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在免税范围内的,可以享受免税优惠,如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科研机构属于免税对象。但若改变房产用途,用以出租等,则需要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依据:财税〔2000〕97号、财税〔2001〕5号
相比企业,非营利组织在税务上有很多的优惠。
企业开展公益事业,也可考虑成立非营利性机构,符合条件后,筹集的捐赠资金属于免税收入,可以实现点对点的直接捐赠,新设立的非营利性机构未在捐赠扣除名单内,企业相关捐赠支出仍旧不能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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