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科研项目应产出阶段标志性成果,不以论文作为结题验收指标

2021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公共卫生项目的申请工作正在进行中。近日,市卫健委制定了《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公共卫生项目申请指南》,明确公共卫生项目应在实施期满时产出阶段标志性成果,不以论文作为结题验收指标。

公共卫生科研项目应产出阶段标志性成果,不以论文作为结题验收指标

新华社资料图

2021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公共卫生项目类型为重点攻关项目,是围绕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大技术需求、重要防控应对策略和急需的防控技术与产品等,在前期研究基础上,由多学科、多中心联合实施,具有示范应用、快速推广应用和辐射带动作用的科学研究项目。

公共卫生项目支持北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军队系统除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联合开展的攻关研究,可下设子课题,原则上项目应至少包括3家市属(含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项目应在实施期满时产出阶段标志性成果。技术类项目(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成果应具有实际应用价值,以效果提升等为结题指标;产品类项目研究成果以具有明确的规格标准、技术指标为结题指标;软科学类研究以分析报告、评估报告、标准规范指南或工作方案等为结题指标;不以论文作为结题验收指标。

本市将通过加大对公共卫生研究的支持力度,促进新冠肺炎等防治技术的优化提升,持续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策略和应急保障体系。提高防护相关产品的人群和场景的适配性及经济有效性,对影响公共卫生应急保障的“卡脖子”技术提供可替代解决方案等,加快推进首都公共卫生应急和防治能力提升,促进科学决策和精准施策。

来源:北京日报 | 记者 孙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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