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内控缺陷集中在十方面 合规性有待提升(上市公司内控缺陷的标准)

来源:证券日报

7月17日,深圳市迪博企业风险管理技术有限公司暨深圳市迪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研究院和广东省企业风险管理智能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合发布《中国上市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白皮书》(简称“白皮书”)。

白皮书显示,2018年年报中,3455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40家上市公司披露其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分析缺陷涉及的具体内容发现,2018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主要集中在资金活动、流程管理、财务报告、资产管理、制度管理、组织架构、人力资源、销售业务、采购业务、信息披露等领域。

白皮书显示,对比近12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评价结论的披露情况发现:自2007年以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2013年起比例趋于稳定;内部控制评价结论非整体有效比例自2013年以来稳步上升,2018年达到历史新高。

2019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综合平均指数接近及格水平,相较于上年有所下滑。从内部控制评级分布来看,与2018年相比,2019年内部控制评级为A及以上的上市公司占比下降,但评级为BBB、BB的公司占比略有上升,评级为B的公司占比下降,C、D级占比则显著上升。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和合规性有待提升。

白皮书显示,从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程度来看,内部控制执行效果亟待提升。2018年上市公司战略、经营和资产安全目标实现状况不甚理想,实现程度均不及期望目标的一半。其中,在战略目标实现方面,仅9.26%的公司全部完成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经营的效率效果方面,56.97%的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比下降,53.56%的公司总资产周转率低于上年,32.23%的公司人均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比下滑;资产安全方面,61.98%的上市公司资产减值比例较上年同比上升,45.20%的公司投资损失比例高于上年,55.82%的公司营业外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上年同比上升。

虽然近年来,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在全面从严监管的大势下,2018年度仍有36.92%的上市公司触碰监管“高压线”,受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被采取监管措施,公司经营管理合规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类型进行分析发现,董监高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最多,其次为信息披露不及时、信息披露虚假或存在严重误导性陈述等违规行为。

针对上述问题,白皮书提出了具体建议:一是建议统一信息披露口径,规范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监管要求;二是强化内部控制问责机制,逐步推进内部控制法治建设;三是加大中介机构监管力度,提升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四是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坚持守法经营、合规经营的底线;五是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完善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机制;六是抓好”一把手工程“,提升内部控制重视程度;七是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推动内部控制管理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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