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合肥市委组织部获悉,合肥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试行)》,明确提出进一步强化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推动县乡党委书记把抓党建作为主业和最大政绩,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
基层党建工作,县市区委书记必须抓好研究谋划,紧紧围绕本地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调查研究,明确工作思路,主持制定本地区基层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农村、街道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领域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
每个季度,县市区委书记应召开1次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工作例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同时,任期内走遍行政村(社区),带头并督促班子成员经常深入基层联系点,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对本地区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实行项目化管理,书记带头领办1~2个重点项目,带头并督促班子成员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
各县市区还将为基层党建工作做好保障,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的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落实村(社区)运转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同时,加强村(社区)活动场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开发区(园区)、产业集群镇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站和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保障活动场地。
作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在抓基层党建工作上也有相应职责。他们应主持制定本地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具体措施,建立责任清单;每年与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书记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抓好督查落实;直接联系群众,任期内走遍自然村、贫困户;每年领办1~2个基层党建重点项目,带动解决突出问题。
此外,针对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合肥市将开展述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县乡党委书记培养教育、选拔任用和表扬惩戒的重要依据。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由上级党委进行约谈,必要时进行问责或采取组织处理措施。(记者 许超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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