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融合”党支部工作法,着力打造有影响力刑事检察工作品牌

近年来,盘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党支部积极探索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之路,根据盘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人员均为第三党支部党员的特点,按照“支部建在部门上,党员奋斗在办案一线上,党员先锋队奉献在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办理上”的模式,通过党建、业务工作同部署、共发力,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通过“五个融合”党支部工作法,落实检察为民理念,以党建引领提升刑事检察质效,着力打造有影响力刑事检察工作品牌。

突出学习导向,深化党建业务融合。

坚持政治学习与刑事检察业务学习同步。融合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读书会等学习方式,结合案例讲评、新规学习、课题调研等业务提升路径,努力练就“党建 业务”过硬本领。制定《关于开展“一月一讲”学习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党建学习教育和业务交流培训为双核心,在“一月一讲”学习模式基础上,开展“党建 业务”培训模式。每月明确一名党员干警作为学习活动主讲人,学习活动主讲人在进行党建内容领学的同时,结合时事法律热点、案件办理难点问题交流分享业务知识。支部围绕学习活动效果开展“最佳主讲人”评选活动,通过学习融合,培养信念坚定且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

突出责任导向,深化党建业务融合。

党建主体责任与刑事检察责任一体落实。第三党支部全体党员均为第一检察部人员,部门负责人为支部书记,压实支部书记“一岗双责”,通过月度会商点评、季度检查督促,确保党建引领刑事检察工作落实有抓手、效果可评价、责任不落空。强化第三党支部党员的党员责任、检察履职责任“双重责任”,在刑事检察工作中全员奋进、创先争优。自2022年以来,第三党支部党员干警办理个案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的共6篇,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专刊采用2篇。敖某故意伤害案入选最高检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典型案例。

突出考评导向,深化党建业务融合。

建立第三党支部党建学习测评与刑事检察业务质量考评相结合的检察官考评机制,刑事检察业务质量考评体现党建引领。在考评上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重点考评支部任务完成、刑事检察履职等指标。同时开展阶段分析、工作点评,研究党建与刑事检察业务融合发展趋势,形成定期点评工作机制,确保考出融合实绩。近三年来,该部门1名党员干警被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二等功,党员干警先后获各级各类表彰共17人(次)。

突出整合导向,深化党建业务融合。

以第一检察部案件研究室为基础,打造刑事检察业务“挂图作战”、党员活动室为一体的党建融合工作室。通过“党员誓词”、“党员权利义务”等内容上墙,促进每一名党员时刻警醒,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设置展示栏,展示党员干警奋斗在检察业务一线、积极参与党建任务的工作动态和风采剪影;设置“先锋党员”栏,综合党建与业务表现每月评选一名“先锋党员”,树起“向我看齐” “创先争优”旗帜,营造“你追我赶、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锻造党建与业务双优的检察队伍。

突出履职导向,深化党建业务融合。

将支部建在部门上,党员干警始终冲锋在普通刑事犯罪和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办理一线上,攻坚克难。组建党员办案队伍专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支部先后7人(次)被抽调参与“3.18-3”专案、“3.16”专案办理,两个专案均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6人作为巾帼公诉团队成员参与办理了“8.17”专案,巾帼公诉团队先后获最高检“优秀办案团队”、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全国妇联“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表彰。二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治罪与治理并重,推进诉源治理、社会治理。牵头联合公安机关等部门率先在六盘水市出台《关于开展轻微醉驾案件社会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试行)》。三是贴近群众听民意惠民生。在严厉打击侵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违法犯罪的同时,大力推行公开听证,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积极开展政法大走访,走进基层老百姓倾听民意、了解民情,逐案开展司法救助线索排查,对因案致贫的当事人,及时移送司法救助线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党员干警带头开展送法下乡村、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校园等法治宣传,扎实有序地做好普法宣传服务。党员干警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助力美好城市建设。

据悉,盘州市人民检察院“五个融合”党支部工作法,通过对党建、业务工作的同部署、共发力,围绕办案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办案,切实将党的组织优势融入检察业务之中,达到党建水平、刑事检察办案质效相互促进、共同提升的目标,打开党建业务同频共振、畅通党建业务融合渠道新格局,突出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引领干警思想上绝对忠诚、履职上绝对担当,促进队伍政治与业务能力一体提升,推动党建引领下的检察履职攻坚克难、探索创新,确保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

供稿:盘州市人民检察院 解娅、张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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