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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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设计质量,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工程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建设工程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禁止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
工程总承包企业在项目设计工作中,一般采用矩阵式组织结构。设计经理应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同时还要接受设计管理部门的指导,必要时可向专业部门要求人力和技术支持。
将采购纳入设计程序是总承包项目设计的重要特点之一。设计在设备材料采购过程中一般要做以下工作:
①提出设备材料采购的请购单及询价技术文件。
②负责对制造厂商的报价提出技术评价意见,供采购确定供货厂商。
③参加厂商协调会,参与技术澄清和协商。
④审查确认制造厂商返回的先期确认图纸及最终确认图纸。
⑤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协助采购处理有关设计、技术问题。
⑥必要时参与关键设备和材料的检验工作。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必须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和能力的企业承担。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并满足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质量标准和工程的可施工性、可操作性及可维修性的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应将采购纳入设计程序。设计组应负责请购文件的编制、报价技术评审和技术谈判、供货厂商图纸资料的审查和确认等工作。
设计管理由设计经理负责, 并适时组建项目设计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经理应接受项目经理和企业设计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双重领导。
2 设计计划
2.1 设计计划应在项目初始阶段由设计经理负责组织编制,经工程总承包企业有关职能部门评审后,由项目经理批准实施。
2.2设计计划编制的依据应包括:
1、合同文件。
2、本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
3、项目计划。
4、项目的具体特性。
5、国家或行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6、企业管理体系的有关要求。
2.3 设计计划宜包括如下内容:
1、设计依据。
2、设计范围。
3、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4、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5、标准规范。
6、质量保证程序和要求。
7、进度计划和主要控制点。
8、技术经济要求。
9、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要求。
10、与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的接口关系及要求。
2.4 设计计划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与要求、相关的质量规定和标准,同时应满足企业的质量方针与质量管理体系及相关管理体系的要求。
2.5 设计计划应明确项目费用控制指标、设计人工时指标和限额设计指标,并宜建立项目设计执行效果测量基准。
2.6 设计进度计划应符合项目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充分考虑设计工作的内部逻辑关系及资源分配、外部约束等条件,并应与工程勘察、采购、施工、试运行等的进度协调。
3 设计实施
3.1 设计组应严格执行已批准的设计计划,满足计划控制目标的要求。
3.2 设计经理应组织对全部设计基础数据和资料进行检查和验证,经业主确认后,由项目经理批准发表。
3.3 设计组应建立设计协调程序,并按工程总承包企业有关专业之间互提条件的规定,协调和控制各专业之间的接口关系。
3.4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建立设计评审程序,并按计划进行设计评审,保持评审记录。
3.5设计工作应按设计计划与采购、施工等进行有序的衔接并处理好接口关系。必要时参与质量检验;进行可施工性分析并满足其要求。
3.6编制初步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文件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需要。编制施工图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以及试运行的需要。
3.7设计选用的设备材料,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等,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3.8在施工前,设计组应进行设计交底,说明设计意图,解释设计文件,明确设计要求。
3.9 根据合同约定,设计组应提供试运行阶段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4 设计控制
4.1 设计经理应组织检查设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分析进度偏差,制定有效措施。设计进度的主要控制点应包括:
1、设计各专业间的条件关系及其进度。
2、初步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完成和提交时间。
3、关键设备和材料请购文件的提交时间。
4、进度关键线路上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5、施工图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完成和提交时间。
6、设计工作结束时间。
4.2 设计质量应按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控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设计经理及各专业负责人应及时填写规定的质量记录,并向企业职能部门及时反馈项目质量信息。设计质量控制点主要包括:
1、设计人员资格的管理。
2、设计输入的控制。
3、设计策划的控制(包括组织、技术、条件接口)。
4、设计技术方案的评审。
5、设计文件的校审与会签。
6、设计输出的控制。
7、设计变更的控制。
4.3 项目部宜建立限额设计控制程序,明确各阶段及整个项目的限额设计目标,通过优化设计方案实现对项目费用的有效控制。
4.4 项目部应建立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和规定,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并评价其对费用和进度的影响。
4.5 设计组应按设备材料控制程序,准确统计设备材料数量,及时提出请购文件。请购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请购单。
2、设备材料规格书和数据表。
3、设计图纸。
4、采购说明书。
5、适用的标准规范。
6、其他有关的资料、文件。
4.6 设计经理及各专业负责人应配合控制人员进行设计费用进度综合检测和趋势预测,分析偏差原因,提出纠正措施,进行有效控制。
5 设计收尾
5.1 设计经理及各专业负责人应根据设计计划的要求,除应按时完成全部设计文件外,还应根据合同约定准备或配合完成为关闭合同所需要的相关设计文件。
5.2 设计经理及各专业负责人应根据规定,收集、整理设计图纸、资料和有关记录,在全部设计文件完成后,组织编制项目设计文件总目录并存档。
5.3 设计完成后,应编制设计完工报告。在项目总结中进行设计工作总结,将项目设计的经验与教训反馈给工程总承包企业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持续改进。
解读
2 设计计划
2.1 设计计划是项目设计策划的成果,是重要的管理文件。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建立设计计划的编制和评审程序。
2.3设计计划包含的内容可随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3 设计实施
3.1 设计计划控制目标是指设计计划中设置的有关合同项目进度管理、费用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资源管理等方面的主要控制指标和要求。
3.2 项目设计基础数据和资料是在项目基础资料的基础上整理汇总而成的项目设计基础数据和资料,是项目设计和建设的重要基础。不同的合同项目需要的设计基础数据和资料也不同。一般包括:
①现场数据(包括气象、水文、工程地质数据及其他现场数据)。
②原料特性分析和产品标准与要求。
③界区接点设计条件。
④公用系统及辅助系统设计条件。
⑤危险品、三废处理原则与要求。
⑥指定使用的标准、规范、规程或规定。
⑦可以利用的工程设施及现场施工条件等。
3.3 设计协调程序是项目协调程序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指在合同约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程总承包企业与业主之间在设计工作方面的关系、联络方式、报告审批制度。设计协调程序一般包含下列内容。
①设计管理联络方式和双方对口负责人。
②业主提供设计所需的项目基础资料和项目设计数据的内容,并明确提供的时间和方式。
③设计中采用非常规做法的内容。
④设计中业主需要审查、认可或批准的内容。
⑤向业主和施工现场发送设计图纸和文件的要求,列出图纸和文件发送的内容、时间、份数和发送方式,以及图纸和文件的包装形式、标志、收件人姓名和地址等。
⑥推荐备品备件的内容和数量。
⑦设备、材料请购单的审查范围和审批程序。
⑧采用的项目设计变更程序,包括变更的类型(用户变更或项目变更)、变更申请(变更的内容、原因、影响范围)以及审批规定等。
3.4 设计评审主要是对设计技术方案进行评审,有多种方式,一般分为三级:
第一级:项目中重大设计技术方案由企业组织评审。
第二级:项目中综合设计技术方案由项目部组织评审。
第三级:专业设计技术方案由本专业所在部门组织评审。
3.5 设计与采购和施工的接口关系如下:
1设计与采购的接口关系一般是:
1) 设计向采购提出设备材料请购单及询价技术文件,由采购加上商务文件后,汇集成完整的询价文件,由采购发出询价。
2) 设计负责对制造厂商的报价提出技术评价意见,供采购确定供货厂商。
3) 设计应派员参加厂商协调会,参与技术澄清和协商。
4) 由采购负责催交制造厂商返回的先期确认图纸及最终确认图纸,转交设计审查,设计应将审查意见及时返回采购。
5) 在设备制造过程中,设计应协助采购处理有关设计、技术问题。
6) 设备材料的检验工作由采购负责组织,必要时设计参与关键设备材料的检验。
2 设计与施工的接口关系一般是:
1) 施工应参与设计可施工性分析,参加重大设计方案及关键设备吊装方案的研究。
2) 项目设计文件完成后,设计向施工提供项目设计图纸、文件及技术资料,并派人向施工人员及监理人员进行设计交底。
3) 根据施工需要提出派遣设计代表的计划,按计划组织设计人员到施工现场,解决施工中的设计问题。
4)在施工过程中由于非设计原因产生的设计变更,应征得设计的同意,由设计人员签认变更通知,按变更程序,经批准后实施。
3.6 为了使设计文件满足规定深度要求,应对下列设计输入进行评审:
1 初步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
1) 项目前期工作的批准文件。
2) 项目合同。
3) 拟采用的标准规范。
4) 业主及相关方的其他意见和要求。
5)项目实施计划和设计计划。
6)工程设计统一规定。
7)工程总承包企业内部相关规定和成功的技术积累。
2 施工图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
1)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
2)项目合同。
3)拟采用的标准规范。
4)业主及相关方的其他意见和要求。
5)内部评审意见。
6)项目实施计划和设计计划。
7)供货商图纸和资料。
8)工程设计统一规定。
9)工程总承包企业内部相关规定和成功的技术积累。
4 设计控制
4.3 限额设计是控制工程投资的一种重要手段。它是按批准的费用限额控制设计,而且在设计中以控制工程量为主要内容。
限额设计的基本程序是:
1 将项目控制估算按照项目工作分解结构,对各专业的设计工程量和工程费用进行分解,编制“限额设计投资及工程量表”,确定控制基准。
2 设计专业负责人根据各专业特点编制“各设计专业投资核算点表”,确定各设计专业投资控制点的计划完成时间。
3 设计人员根据控制基准开展限额设计。在设计过程中,费用控制工程师应对各专业投资核算点进行跟踪核算,比较实际设计工程量与限额设计工程量、实际设计费用与限额设计费用的偏差,并分析偏差原因。如实际设计工程量超过限额设计的工程量,应尽量通过优化设计加以解决;如确实需要超过,设计专业负责人需编制详细的限额设计工程量变更报告,说明原因,费用控制工程师估算发生的费用并由控制经理审核确认。
4 编写限额设计费用分析报告
4.4 设计变更管理程序一般如下:
1 根据项目要求或业主指示,提出设计变更的处理方案。
2 对业主指令的设计变更在技术上可行性、安全性及适用性问题进行评估。
3 设计变更提出后,对费用和进度的影响进行评价,经设计经理审核后报项目经理批准。
4 评估设计变更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安全性及适用性。
5 说明执行变更对履约产生的有利和(或)不利影响。
6 执行经确认的变更。
6.4.5 请购文件应由设计人员提出,经专业负责人和设计经理确认后提交控制人员组织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采购,作为采购的依据。
5 设计收尾
5.1 关闭合同所需要的相关文件一般包括:
1 竣工图。
2 设计变更文件。
3 操作指导手册(必要时)。
4 修正后的核定估算。
5 其它设计资料、说明文件等。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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